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组织领导。市检察院党组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及三清单。党组书记切实扛好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认领重点难点问题。其他班子成员主动对照认领问题,切实担负起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责任,扎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集中整改期内,组织召开党组会3次,整改推进会3次,具体研究巡察整改相关事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高质量落实到位。
(二)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巡察反馈意见,逐项拆解,深刻剖析,将反馈问题细化为29项整改任务和92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目标时限、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整改任务清晰、责任到人。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指导、督促落实,确保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目标时限扎实推进整改。
(三)严格整改标准,统筹协调推进。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各责任部门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按照时间节点,逐条逐项整改落实,每月报送整改进展和印证资料,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高质高效落实到位。驻院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派专人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监督,每月月底对账销号。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市委巡察反馈四方面12类问题,市检察院党组将反馈问题逐项细化分解为29个具体问题。集中整改期内,针对细化分解的问题,已完成整改28个,剩余问题有序推进。
(一)关于“贯彻‘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尚有不足,以检察力量服务保障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不够有力”方面整改情况
1.加强政治引领作用。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意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集中整改期内共组织集体学习14次,切实提升理论素养。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完善《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将“第一议题”列入议事范围,收到反馈意见至今,共召开党组会10次,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切实强化对基层院“第一议题”制度执行的监督,建立基层院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向市院备案制度,集中整改期内接收备案17次,确保全市检察机关将“第一议题”制度贯彻落实到位。三是充分发挥领导示范作用,严格落实《山西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试行)》制度,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指定专人每季度对院领导办案数量进行汇总统计,以入额院领导办案的“头雁效应”带动检察官办案质效提升。四是加强统筹领导。梳理2022年以来各条线开展且目前仍在进行的各类专项工作21项,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强化统筹督导;强化对基层院业务指导,严格落实涉黑涉恶案件统一分级把关指导制度,对基层院办理的3起涉恶案件把关指导,对上级院挂牌督办的1起涉恶案件指派专人跟踪指导,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切实做到“不漏不凑”;加强涉案财物管理,开展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工作,完成对2024年12月31日前已办结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的全面清理,并进一步规范案件受理审查和送案审核,将涉案财物是否及时移交、处理纳入审查、审核重点内容,建立问题实时反馈与跟踪整改机制,将监督嵌入日常办案环节,确保检察办案环节涉案财物及时移交处理。
2.切实转变监督理念。一是增强法律监督的前瞻性和主动性。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提升七个能力,做实高质效办案”专项活动,引导检察干警树牢“求极致”和监督关口前移工作理念,提升逻辑思维、敏锐洞察、高度概括、精准表达等办案核心素能,推动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加强检察业务质效分析研判,集中整改期内按规定形成前三季度办案质效分析报告,引导各业务条线履职结构更趋优化。逐步拓展依职权监督、主动发现案源比例,利用侦查活动全流程监督模型主动发现案源29件。积极拓宽公益诉讼案源,扩大“益心为公”平台高校教师志愿者至21人,扩大平台知晓率。建立公益诉讼线索内部移送机制,反电信网络诈骗领域公益诉讼实现破零。三是提升监督质效。建立《全市侦查监督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纠正漏捕漏诉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听证案件数量和类型,及时掌握全市检察听证工作开展情况;对70名新任检察听证员进行专题培训,提升听证员履职能力和检察听证效果;及时对公益诉讼磋商时间过长的案件总结反思,督促各基层院对磋商后已整改的案件及时办理结案;把握“可处罚性”原则,依法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对积存再审检察建议和抗诉案件设立台账管理,已有裁判结果的及时填录案件系统。四是扛牢“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市场环境”的责任。与工商联开展座谈交流2次,就常态化落实沟通协商机制、建立工作台账、高质效办理涉企案件等达成共识,走访商会2次,了解民营企业法治诉求,听取意见建议,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办理行政检察案件过程中通过强化调查核实、公开听证等多元化解涉企行政争议。
3.积极推进深化检察改革任务。一是扎实推进检察管理现代化。严格落实“每案必检”工作要求,对2024年已办结案件开展质量检查评查,完成2025年前三季度四类重点案件22件的专项评查,召开上半年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会,通报问题、以评促改,加强“三个管理”,提升办案质量;依法开展“诉讼活动”中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集中整改期内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9件;深化信息共享,与市司法局会商搭建复议案件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增加驻长治监狱检察室人员力量,提升派驻岗位人员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二是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强化部门负责人监督管理责任,常态化组织业务规范性文件学习;积极参加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业务竞赛,采取定期调度、实地督导等举措,拓展数字检察应用成效,监督成案数排名全省前列。三是优化人员配备,完善考核制度。2025年共招录3名检察官助理,4名行政人员转任为检察官助理,进一步补充办案力量;制定《检察官业绩考核指标及计分规则》《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将案件评查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评价体系,以更优考核制度激活干警干事热情,助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4.提升风险隐患防范水平。一是提升矛盾化解能力。强化源头治理,对申请立案监督、国家赔偿、首次刑事申诉等14件疑难复杂信访案件落实领导包案,压实首办责任,化解涉法涉诉矛盾,减少案件上行;把检察听证作为办理控申案件的常态化方式,深入推开信访案件简易听证和上门听证,对9件刑事申诉案件召开听证进行释法说理,充分听取申诉人意见,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提升舆情研判处置能力。举办了全市检察机关宣传舆论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修订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举一反三,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尚有欠缺”方面整改情况
1.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一是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落实工作举措,制定责任清单,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好重要节点警示教育,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依规依纪处理3名违纪违法人员;强化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完成前三季度落实情况通报,甄别填报信息174条,签订责任书226份,督促全市检察人员完整准确执行“三个规定”,坚决抵制并如实记录报告违规过问、干预、插手案件情况;以案促改开展警示教育,对3起违纪违法案件按照规定在党组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点名通报,切实增强全体干警的纪法意识和底线思维。二是派驻纪检组压实监督责任。加强政治建设和业务学习,开展支部学习研讨16次,参加市纪委组织的专题业务培训11次,邀请2名业务部门负责人就普通刑事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以及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行业务培训,共同研讨廉政风险点的防控,派驻监督的政治自觉和履职能力有效提升;与政治部联合对全院人员出入境情况开展排查;坚持和完善与机关纪委和检务督察局的人员、信息、问题及问题线索共享机制,每月底列入备案台账,切实增强发现问题及问题线索的能力和水平。
2.持续做好“检护民生”。一是做深做实检察为民。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黄河重要支流及辖区内其他重要河流流域水环境治理检察公益诉讼、整治垃圾污染问题和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公益诉讼等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相关案件74件,入选省检察院高质效案件案例1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开展全市中小学法治宣讲比赛,征集评选优秀作品40篇,长治检察公众号发布系列普法微课堂五期20个,到长治十中、长治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以多元方式为未成年人带来法治启蒙和成长护航;规范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依法办理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依法向34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二是扎实做好信访工作。落实与司法局、律协建立的检律协作机制,每周五2名律师入驻12309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增强化解涉法涉诉纠纷合力,推动矛盾化解;规范检察长接访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接访登记,确保信息填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完善内控管理。一是规范公文发文格式,严格实行承办部门、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三把关”审核,确保发文质量。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参加预算编制及财务装备业务培训,确保财务科目使用规范;对基本户、往来账款进行清理,将基本户中市财政拨款历年结余资金、“银行存款-市级往来户”科目余额返还市财政,服装款剩余款项上缴国库;成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基层院近年来接受地方审计工作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工作规划,进一步强化财务内部监督管理。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基层党建、干部队伍建设仍有缺漏”方面整改情况
1.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整改期间共召开党组会3次,均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二是组织院党组成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深入开展学习、认真查摆问题、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219条,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讨论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书记审阅把关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会上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围绕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将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报送纪检部门和组织部门,并在院内进行通报。
2.做实基层党建工作。一是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对部分党支部进行换届,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党务人员配置,开展专题培训和党务知识测试,建设高素质机关党务干部队伍。二是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各党支部每季度对“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报备,机关党委每月发布学习内容及主题党日提示,派员列席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现场检查规定动作落实情况。三是各党支部书记对组织生活会步骤流程、批评意见严格审核把关;对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全面自查并接受市直工委党费专项检查,对指出的问题立行立改,规范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积极推动基层院班子配备,配合市委组织部完成了4名县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考察工作;二是补充专业技术人才,通过省事业单位考试招录2名法医专业技术人员和2名新媒体专业人员;选派新入职的技术鉴定中心干警到太原市检察院、长治市公安局跟班学习,参加法医学会培训班,培养更多技术鉴定人才。
(四)关于“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方面整改情况
1.坚决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是建立十一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中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清单并纳入此次整改范围,一体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逐条审议整改方案及“三清单”,坚决把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到行动中。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监督落实台账,派专人每月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进监督,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把监督落到实处,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
2.抓好问题整改措施落实。一是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对上轮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常态化跟踪问效。二是针对上轮巡察反馈公益诉讼的问题,建立公益诉讼部门与案件管理、刑事部门线索移送机制,集中整改期内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公共利益的案件实现破零。三是针对上轮巡察反馈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的问题,全面梳理全市侦协办运行情况,与市公安局召开座谈会,共同研判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步机制完善与协作深化达成共识。
三、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拓展整改成效
(一)深化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坚定的政治立场、鲜明的政治态度持续深化整改落实。
(二)巩固整改成果。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对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压实责任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落实,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效。
(三)健全长效机制。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挖掘反馈问题背后的制度短板、机制漏洞,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以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效,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通讯地址:长治市潞州区英雄北路369号
联系电话:0355-2117841
电子邮箱:czsrmjcydcj@163.com
中共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