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县严格按照省、市纪委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供销系统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要求,制定《襄垣县纪委监委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改对象,成立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县供销系统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强化专项监督。围绕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对全县供销系统的日常监督力度,先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0余次,在专项检查过程中,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三是强化主体责任。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领导小组始终坚持发挥监督职责,督促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织发挥主体作用,正确面对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存在问题积极进行整改,主动约谈1人,印发《财务管理制度》,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四是强化案件办理。截止目前,我委共收到问题线索21件(包括上级移交、本级发现),其中办结10件、未处置3件、正在办理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案7人。
五是强化警示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县供销系统共开展警示3次,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起到处理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