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机关规范化建设,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委机关实行工作日一日两签到制度,上午8:15前,下午14:45(夏令时15:15)前在值班室签到,有下乡任务的人员一般应先签到再下乡,特殊情况要告知办公室值班人员。派驻机构在所派驻单位自行组织考勤。
二、委机关实行工作时间以外在值班室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值班,并按时完成交接班,不得出现值班空档。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因故不能按时值班的,需自行调整,不得缺岗,并向带班领导说明原因。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汇报。
五、值班期间值班人员需巡查办公楼内水电使用及院内安全情况。
六、考勤和值班记录原则上每周公布一次,年终汇总,并作为年底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机关考勤和值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