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刘有才被“双开”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厅网站 发布时间: 2016-01-20 17:18

       日前,长治市纪委对襄垣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刘有才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有才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亲属及他人谋取利益;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单位报销;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借用企业车辆;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对襄垣县公安局违规将专项资金垫付工程款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刘有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市监察局讨论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刘有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长治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