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治市屯留区总工会党组关于二届区委第七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25-04-27 16:00

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4月9日至7月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总工会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于2024年8月16日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单位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视不够,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一)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视不够,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深不实。中心组理论学习浮于纸面。学习制度不健全。业务学习不经常。

整改落实情况:

结合区委区政府要求及工会工作实际,督促指导办公室制定了《长治市屯留区总工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确保党的理论知识和工会业务知识学透、学深。截至目前,已开展5次集中学习,学习内容涉及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八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并发表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并进行了交流发言。

(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工会法》《工会章程》有差距。职工文化阵地建设落后。小微企业经费返还工作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目前已制定换届请示方案,各基层工会已推选出参会代表,其余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是区总工会按照程序积极推进工人文化宫建设,2024年7月完成设计、施工招投标等工作,8月10日正式开工,9月完成设备招投标工作,目前工人文化宫建设基本完工,并计划于2025年5月投入运营。

三是截止2024年12月,返还2023年小额企业和非小额企业工会经费做到应返尽返。接省总通知,要求必须成立工会且开设工会账户的小额企业和非小额企业才能返还2023年工会经费。由于涉及返还经费的企业均未成立工会且未开设工会账户,根据省总工会通知要求暂时无法开展经费返还工作,待省总确定相关政策后再进行返还。

(三)推动工会改革和建设有差距,联系职工群众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明显。基层工会阵地建设有欠缺。“三新(新经济、新社会、新就业群体)组织”工会组建力度弱。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重建轻管。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推进基层工会按照“六有工会”标准建设。

二是加大组建力度,积极组建“长治市屯留区交通运输行业工会联合会”。同时对未组建工会的“三新”组织,进一步完善和推进“三新”组织建会入会工作流程,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属于共建驿站,工会负责配备设备,共建单位提供管理服务,区总工会保障部负责人及时与共建单位沟通,强化爱心驿站管理。同时为全区现有的10家“爱心驿站”制作了统一灯箱,并完善规章制度。

四是瓶城社区原址为回迁房C区街面房,被个人购买,导致瓶城社区爱心驿站位置不合理,2025年3月瓶城社区已经搬迁至新办公区办公,爱心驿站功能也逐步恢复正常,驿站标识已悬挂。

五是盘秀社区工会驿站经督促后,已能够正常提供爱心服务。腊八节盘秀社区工会驿站开展为户外劳动者发放暖心粥活动。

(四)服务指导基层工会工作效果不明显。指导基层工会乏力。维护职工权益工作不扎实。女职工工作无创新。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结合工会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区总工会干部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基层工会工作考核机制。相关培训也在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维权宣传,深入企业开展宣传,向广大职工普及“12351”职工维权热线,受理并解决职工维权工单11起;以开展“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服务职工公益行动为契机,深入我区企事业单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八场,进一步增强了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

三是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充分发挥“一函两书”法律作用,在特定时间节点,针对辖区所有企业发出“集体协商工作提示函”,并向企业劳资双方‌普及工资集体协商相关知识,加强对企业集体合同重要性的宣传,提高认知度;2024年5月聘请中晋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担任我区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站在法律角度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作;按照上级工会要求完成工资集体协商合同文本签订,共签订集体合同61份。

四是结合工会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关爱女职工之“妈咪小屋”运行情况调研,并结合女职工的特点组织开展了“两癌筛查”、世界母乳喂养宣传周、HPV疫苗预约,组织女职工参加八段锦培训等活动。

(五)意识形态领域和宣传工作部署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宣传工作不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集中学习,并按季度召开意识形态研判会议,对本部门意识形态领域问题进行研判,提升全体人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深刻认识。

二是创新宣传方式,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打造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宣传内容和形式,及时上报长治职工之家工作信息11条、屯留区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信息11条。

三是加强五小竞赛宣传,制定五小竞赛宣传实施方案,利用企业内部通讯如企业微信等渠道发布竞赛信息,深入企业鼓励各行业职工积极参与竞赛,展示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在五小竞赛期间,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广泛宣传,吸引更多行业的职工关注和参与。

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本领不强,服务群众意识不足。

(六)服务职工和帮助困难解困脱困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劳模关心关爱不够。困难职工动态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劳模管理工作,2024年10月对全区市级以上劳模开展了实地走访慰问,深入了解劳模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做到了底数清,状况明。按照长治市总工会安排,积极开展劳模疗休养活动。

二是进一步完善困难职工动态管理,2024年9月中旬对在档困难职工进行了入户走访,并将困难职工状态更新。今后每年两次到困难职工家入户调查,了解困难职工动态信息。

(七)审查监督工会经费“收、管、用”职能发挥不充分。执行制度有偏差。监管力度不够。缺乏审后监督。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工会会计制度新科目进行了调整是预算、决算出现差异的原因。在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认真编制年初经费预算,预算编制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分析和论证,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的原则进行逐项编制。2024年已对本级预决算审计出具专业审计报告,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出具专业审计报告。

二是加强对基层工会固定资产和下拨经费审计工作。区总工会在2024年审计过程中已经对部分基层工会固定资产进行了审计,今后将对基层工会固定资产进行常规审计;由于每年审计经费有限及专项审计单位较多,特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专项审计的情况下,将未接受过审计的63个单位分三年全部覆盖,2024年审计覆盖了7家未审计过的单位工会。

三是及时督促未及时下拨村级工会专项经费的乡镇全部下拨。截止2024年底未下拨村级工会专项经费的乡镇已全部下拨。

(八)形式主义依然存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培训工作流于形式。调查研究浮于表面。党组民主决策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区总工会组织工作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培训计划,于2024年3月举办了全区基层工会干部培训,于2024年7月举办了民宿管理技能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培训实效。

二是区总工会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深入乡镇、企业开展了蹲点调查研究,并提交了调研报告。

三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按照《条例》相关要求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会议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

(九)党风廉政建设抓而不严。专题会议走形式。廉政档案填写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24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相关事项。认真制定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责任分解方案,并按要求执行。

二是对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廉洁档案重新进行核实,对没有如实填写廉洁档案的同志,要求其完善相关资料。

(十)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财经制度执行不严。违反制度支出授课费用。机关工会福利费由总工会支出。延期拨付专项经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聘请授课人的职称进行了复核,按照《关于山西省工会系统培训费中师资费支出规定通知》(晋工办发〔2018〕26号)第四条规定,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500元,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2019年9月19日24号凭证支付“工会干部业务培训授课费2000元”是正确的。而晋工发〔2017〕67号文件规定“副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每半天不超过500元,指的是文体活动中聘请技术人员的劳务费。

二是2021年7月区总工会机关工会成立后,各项福利支出费用严格按省总工会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三是2023年10月长治市总工会下拨的2023年乡镇(街道)等工会经费已于2024年7月拨付到位。

四是按照《关于继续开展“妈咪小屋”建设工作的通知》(长市工发〔2019〕8号)要求,2019年11月为医保局、政务大厅支付“妈咪小屋”建设经费,其中购置了物品,购买的所有物品全部移交该两个单位工会,固定资产已由该所属两个单位工会记入。2023年1月支疫情期间屯留西高速口防控人员休息板房费用,已在2024年1月与公安局办理了资产调拨手续,由公安局记入固定资产。

三、党组“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有偏差,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十一)党支部基础工作不扎实。制度更新不及时。支部工作台账记录不规范。支委会议题单一。对支部换届工作不重视。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对区总工会《党支部工作职责》《党支部学习制度》进行了完善,并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一系列新思想新理论在更新的相关工作职责和制度得以体现。

二是及时完善党支部基本情况登记表、党组织班子成员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名册等基本信息,做到了支部工作台账及时更新,填写完整。

三是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开展支部活动,研究开展警示教育、安排部署工会换届工作等事项,进一步丰富了支委会会议议题。

四是截止目前,区总工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配备不足,暂时未按要支部换届。等班子成员配齐后,区总工会党支部将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支部换届工作。

(十二)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退休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组织关系长期不转接。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通过为退休党员开展送学上门活动,加强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落实了党内关怀。

二是针对借调干部组织关系长期不转接问题,区总党组会议进行了专门研究,党组书记亲自与借调人员进行了谈话,该同志于2024年8月返回原单位上班。

(十三)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生活会质量不高。组织关系长期不转接。生活会组织程序不严密。

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10月15日,区总工会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专题学习民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通过学习进一步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程序,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四、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整改责任扛得不牢。

(十四)整改责任压的不实,缺乏持续发力韧劲。党组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整改不彻底。指导监督基层工会审计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往来账款长期挂账资金是垫付四个企业上缴错误的工会经费,由于税务部门操作失误将企业的应缴其他税款拨入工会经费账户,税务部门和企业上门追缴,经请示上级工会后由区总先予以垫付,随后上级工会退还垫付资金。但截至目前区总没有收到这笔垫付款,再次与市总沟通,市总要求区总工会本级承担该项垫付款,2024年9月底该笔长期挂账费用已做处理。

二是根据《长治市屯留区总工会审计整改制度》要求,经审办对每年审计过的单位进行监督整改并要求上报整改资料。

三是2024年12月对基层经审委员、财务人员进行工会财务专项培训,强化业务能力。

五、选人用人

(十五)党管干部原则执行不规范。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不到位。干部队伍活力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断强化党的组织领导,全面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将组织人事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注重培养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并安排专人做好各项会议记录。

二是定期开展教育培训,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针对借调干部未严格履行备案手续问题,区总党组会议进行了专门研究,党组书记亲自与借调人员进行了谈话,该同志于2024年8月返回原单位上班。

三是严格执行党内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各项政治生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扎实开展工会党建品牌活动,努力推动工会工作上水平。加大培训学习力度,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理论和工会业务知识,不断提升工会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配齐配强了经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业能力比较强,为确保全区工会经费合理高效使用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六、意识形态

(十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深不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宣传工作不突出。未能有效运用新媒体平台。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结合区委区政府要求及工会工作实际,督促指导办公室制定了《长治市屯留区总工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确保党的理论知识和工会业务知识学透、学深。截至目前,已开展5次集中学习,学习内容涉及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八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并发表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并进行了交流发言。

二是强化思想认识,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相关知识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周一通过精神传达、文件宣讲、视频宣传等多种方式,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的极端重要性。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分析研判形势,部署工作任务。集中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知识,并按季度召开意识形态研判会议,对本部门意识形态领域问题进行研判。

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打造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宣传内容和形式,及时上报长治职工之家工作信息11条、屯留区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信息11条。加强五小竞赛宣传,制定五小竞赛宣传实施方案,利用企业内部通讯如企业微信等渠道发布竞赛信息,深入企业鼓励各行业职工积极参与竞赛,展示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在五小竞赛期间,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广泛宣传,吸引更多行业的职工关注和参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355-7526143。

联系地址:长治市屯留区麟绛西大街政务大厅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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