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上党区纪委监委签到制度

来源:长治市上党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2-04 18:33

   为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行为,制定本制度。
   一、签到时间
   每天上午8:00前;下午2:30前,夏季为3:00前。
   二、签到人员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含借调和临时人员)。
   三、签到要求
   1、委机关上班实行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签到,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自行组织集中签到,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签到情况汇总上报办公室。
   2、不能按时考勤的报备方式。因公外出、开会、学习等工作原因,当日无法进行签到者,应履行报备手续,由本人向办公室报备,办公室负责登记备案,并在公示时予以备注。
   3、监督检查。办公室将不定期对签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多次无故缺勤、迟到、早退或长期旷工的,将由干监室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或严肃问责。
   4、定期公示。办公室每月对签到情况统计汇总,于次月10日前,将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签到情况进行公示,考勤结果将作为干部考核、评先评优、提拨使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