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沁源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深化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通过严肃查办案件发挥案件治“标”功能,起到惩治、震慑、遏制作用,又注重发挥案件治“本”功能,加强“以案促改”,多措并举,注重谋划“后半篇”文章。
一、严格处分执行,确保不打“白条”。
被审查调查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做出处分决定后,派驻纪检组及时督促该单位严格程序,把处分执行到位。在处分文件送达本人签收,送达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开会宣布处分决定,年终考核、工资变动、奖金发放等环节上加强督导,及时提醒,确保处分执行不打折扣、不打“白条”,从而维护纪律处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加强事中教育,不忘事后回访。
在查办案件中,通过思想教育,唤醒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使其清醒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检讨,认真反思,接受处分,真心悔改。案件结束后,持续关心受处分党员干部,加强谈心回访,了解其日常思想状况、工作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心理疏导,促使其放下包袱、轻松上阵,吸取教训,努力工作。
三、加强案例剖析,注重警示教育。
注重督促各联系单位开展案例剖析警示教育,选取各级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和发生在身边的案件,尤其是针对发生在本单位的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广泛讨论,查找根源,以案明纪,对照反思,引以为戒,警钟常鸣,教育党员干部筑牢党纪国法的堤坝。
四、坚持问题导向,促进积极整改。
针对发案单位存在问题,各组及时提出纪律监察建议,要求发案单位对照检查,积极整改,补齐短板,堵住漏洞,加强单位内控机制建设, 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有效防控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