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纪委监委机关AB岗工作制度(试行)
为切实转变机关干部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确保上级纪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有力有效落到实处,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AB岗工作制度是指根据领导职位、岗位职能职责确定A岗领导和A岗工作人员,B岗领导和B岗工作人员,互为AB岗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人在工作日内当A岗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离岗期间,由对应的B岗主动代理代办负责相应的工作,处理相关工作事务的制度。
第二条 机关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每两人互为AB岗;各科室、派驻(派出)机构负责人为A岗,设置副职或1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为B岗;没有设置AB岗的同志,由分管领导结合工作职责统筹灵活安排。
岗位设置情况:
(一)机关班子成员AB岗
1.宋炯同志与樊清明同志互为AB岗;
2.王玉同志与申高岗同志互为AB岗;
3.南晓丽同志与张睿同志互为AB岗。
(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AB岗
1.办公室:史晓东同志A岗,张哲同志B岗;
2.党风政风监督室:王凤华同志A岗,姚瑞同志B岗;
3.信访室:段艳辉同志A岗,魏敏同志B岗;
4.案件监督管理室:郑秀娟同志A岗,王艳艳同志B岗;
5.第一案件审理室:南雪鹏同志A岗,王灵婵同志B岗;
6.第二案件审理室:张蓉同志A岗,吕勇同志B岗;
7.第一监督检查室:彭小英同志A岗,郝晓彧同志B岗;
8.第二监督检查室:李立波同志A岗,郭耀添同志B岗;
9.第三监督检查室:高峰同志A岗,杨茹同志B岗;
10.第四监督检查室:任勇同志A岗,张锐君同志B岗;
11.第五审查调查室:王兴同志A岗,李冬峰同志B岗;
12.第六审查调查室:杨明友同志A岗,程莉同志B岗;
13.党风廉政教育保障中心:张鹏伟同志A岗,史晓东同志B岗。
(三)派驻(派出)机构负责人AB岗
1.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魏宏丽同志A岗,李伟同志B岗;
2.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史立峰同志A岗,李颖超同志B岗;
3.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张鹏鸿同志A岗,王志同志B岗;
4.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李斌同志A岗,王淳熙同志B岗;
5.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胡耀江同志A岗,周子凯同志B岗;
6.驻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师小芳同志A岗,王玉珊同志B岗;
7.驻市监局纪检监察组:郭慧珍同志A岗,杨彩艳同志B岗;
8.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李少华同志A岗,赵宇玲同志B岗;
9.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尤彩英同志A岗,崔跃云同志B岗;
10.县直纪工委:陈丽红同志A岗,李杰同志B岗。
第三条 AB岗工作职责
1.A岗责任人不在岗时,必须提前向B岗责任人做好交接工作,原则上互为AB岗的同志因公外出和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告知相对应的一方,并交代清楚代办事项及要求;A岗责任人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应及时告知B岗责任人,如遇特殊紧急情况,B岗责任人要主动补位。
2.A岗责任人不在岗期间,必须与B岗责任人保持通讯联络;互为AB岗的同志原则上不得同时外出和休假,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由A岗责任人指定人员替岗或由分管领导统筹协调其他人员代为工作。
3.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要同时做好A岗和本岗工作,并兼有A岗的职责权利,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有相应责任。
4.A岗责任人返回岗位后,B岗责任人应告知A岗责任人替岗期间处理工作具体情况,并将有关文件资料移交A岗责任人。
5.在工作繁忙和有重要工作任务的情况下,AB岗责任人要发扬团结协作精神,互相支持,甘当助手,共同将工作完成好。
第四条 各科室、派驻(派出)机构要根据实际工作,明确AB岗责任人相应职责,并及时对B岗责任人进行业务指导;B岗责任人要认真学习,熟悉A岗岗位职责,熟练掌握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和技能等,确保能及时补位。
第五条 AB岗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内容。对AB岗工作制度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六条 如遇人事变动、岗位职责调整等情况,要及时调整对应的AB岗责任人,并报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