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沁源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沁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25-02-28 11:36

中共沁源县统计局党组

关于巡察反馈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123日至202422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48日巡察组向县统计局党组反馈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召开会议,安排研究部署。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巡察工作方针。整改期间,本局先后召开县委第二轮巡察整改推进会2次,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党组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统计局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改任务日常跟踪督办。   

(二)制定方案,紧抓整改落实县统计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担当履职情况、制度落实情况等重点领域,认真剖析问题根源并针对性制定下发中共沁源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县委第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整改原则、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及工作措施,并要求相关股室按时完成。

(三)举一反三完善管理体系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紧盯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问题,通过“当下改”和举一反三,从具体问题中查找和解决深层次问题。建立县委巡察第二轮问题整改三清单,对照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牵头股室、责任人和目标时限,深刻反思巡察反馈的问题,剖析根源,找准症结,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有效抓手。

二、加强领导,强化督导

截至目前,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28个具体问题中,26项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认真执行;还有2个问题,正在积极整改推进中。具体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不深入,统计分析监测能力不足,基层基础工作仍有差距,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开展力度不大方面问题。

1.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不深入,贯彻落实有差距。

1)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系统,不深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以高质量的统计服务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思想精髓领会不深,贯彻不实,未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列入机关年度集中学习计划。

整改情况:将学习二十大精神和单位实际工作相结合,按月制定常规学习计划、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和自学的方式,通过工作例会集中学习,鼓励干部职工围绕学习计划开展自学。3月组织干部开展了1次《统计法》专题学习,增强了依法领导统计工作的能力;3月县统计局党组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文件精神纳入2024年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加强延伸学和拓展学,深化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理解和认识。

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治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提高数据质量上还存在政治站位不高,监督责任落实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提高政治站位,6月邀请市统计局执法队队长韩江波到我局对12个乡镇分管领导及统计员开展关于《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专题讲座,7月组织全局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并撰写专题学习和专题研讨报告,通过请进来和专题学的方式,提高法治思维和法规修养,从源头上治理监督责任落实不全面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落实经济普查办公室职能有差距,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开展不扎实。

3)经普宣传动员不持续,氛围不浓。仍停留在印刷宣传册、发放宣传品上,未全方位通过新媒体、政务公开平台、室外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宣传频度、广度和持续性不高,未针对不同行业企业、不同地区开展特色宣传。

整改情况:3月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告知书;通过抖音等自媒体平台发布1次“《五经普》普查记”短视频并与中国联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治市分公司签订短信服务协议,发布经济普查的相关信息、政策解读、普查动态等内容,广泛开展宣传动员;通过到菜市场、商店、加油站等不同行业、企业、地区开展特色宣传,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清查培训不及时,登记培训不扎实。县级单位清查培训未按进度安排在2023年8月15日前完成。

整改情况:3月针对工作安排时间节点落实不及时的问题,县局认真反思,增强培训学习的渠道及灵活性和便捷性,提高普查员所需知识和技能,确保以后培训工作按时完成。3月县局组织召开“五经普”数据审核推进会,对全县43家限上商贸法人企业进行专项培训。

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5)落实领导组办公室人员调整递补工作不到位。清查摸底期间,县统计局农业经济调查队队长、县第五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数据质量审核验收组组长段某某调整,县统计局未及时召开会议进行调整递补,未报领导小组备案。

整改情况:巡察期间,2月召开会议并报备印发《关于调整沁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宣布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段锦刚、胡宾不再担任县“五经普”办公室及内设工作组相应职务,并进行了人员调整。

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落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专项行动开展不深入。

6)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不深入。县统计局在7月份开展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专项行动,仅对4家规上企业、2家房地产企业、3个固定投资项目进行了实地核查,核查率最高只有25%,最低仅为1.3%。资料完善程度仅有52.8%,充分说明调查对象自查自纠存在交差应付情况。

整改情况:加大实地核查力度,截至目前,先后对四上企业进行核查。规上工业65家,核查42家/次,核查率64%;限上财贸50家,核查30家,核查率60%;房地产企业7家,核查7家,核查率100%;规上服务业5家,核查5家,核查率100%;对新入库的31家项目,全部进行实地核查,核查率达100%,对国家、省、市核查的项目回复达到100%。

此问题正在整改,2024年9月底前完成。

7)核查发现的问题,县统计局既未建立差额、差错率问题清单,督促指导企业推动问题整改,也未进一步深挖细查,加大统计违法查处力度。

整改情况已建立核查问题清单,并督促企业进行立即修改,对差错率较高的企业进行约谈,直至处罚,并长期坚持。

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统计分析研判主动性不强,预警监测能力不足,统计参谋作用发挥还有差距。

8)县统计局作为统计数据监督部门,对经济运行中的异常数据缺乏主动分析研判的意识,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能力不足,在发挥用高质量统计数据服务县委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上仍有差距。

整改情况:县统计局每月参加经济运行会,并对统计数据、经济形势及政策建议等进行深入交流和讨论。建立健全了数据质量管理制度,从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到发布的各个环节,严格遵守统计法规和制度要求,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6月召开二季度监测预警分析研判会,加强对数据的分析研判和预警监测,提高常态化预警监测能力。为县委县政府日常经济运行调度提供好高质量统计数据,服务好县委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

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5.统计基层基础性工作仍有不足,农业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有待提高。

9)乡村统计员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乡镇专职统计员缺额50%,现有专职统计员多身兼数职,且变动频繁,导致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开展不到位,统计工作完成不及时,数据报表和数据准确性存在差异。农村统计员队伍大多兼职,文化水平、业务水平有限,影响农业调查数据源头统计的质量。

整改情况:6月全县12个乡镇已分别推荐12名专职统计员。6月底前,县局对全县12个乡镇和专职统计员开展统计法规及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制度方法培训,7月县局对全县12个乡镇和专职统计员开展大豆玉米复合种植调查培训会。在加强乡、村统计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从源头规范提高农业农村调查数据质量。

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0)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工作开展不扎实,基层基础建设和数据质量核查工作不细不实。村级统计抽查表数据填写不完善,个别乡镇村级抽查表无抽查负责人和抽查人签字;12个乡镇181个有台账的村,仅有6个乡镇12个村对2023年度第一季度蔬菜种植情况进行数据填报,部分村只有产量,而无亩数。

整改情况:6月出台《关于认真开展农业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和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村级统计抽查表的填写规范和标准,确保每一项数据都有明确的来源和依据。对12个乡镇181个有台账的村,仅有6个乡镇12个村对2023年度第一季度蔬菜种植情况进行数据填报,部分村只有产量,而无亩数进行情况说明。增加抽查频次,实施随机抽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抽查的有效性。扎实开展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工作,完善了村级统计抽查表数据填写,规范乡镇村级数据填报。

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1)数据实地核查工作存在“走过场”。2022年年报数据显示,所有12个乡镇181个村的报表数据与核查数据完全一致。但巡察组实地核实发现,村级报表数据与统计数据并不一致,证明乡镇村数据填报不如实。

整改情况:规范乡、村统计队伍建设,提高了乡村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对照《关于认真开展农业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和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进行实地核实,通过12个乡镇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村级报表数据与统计数据相一致,并形成自查报告。

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仍不严格,“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不规范,制度建设执行不到位,财务不规范问题未得到彻底整改方面

6.廉政宣传教育不实,“三不一体”机制尚未系统构建。

12)未按上级党委《关于建设清廉机关的实施方案》和党组工作要求,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未进一步明晰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上级党委的《关于建设清廉机关的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每位成员都能准确理解清廉机关建设的重要性和具体要求。召开专题研讨会,结合本局实际,6月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结合党务业务工作,明晰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3)未严格落实党组《关于全面建设清廉机关实施方案》要求,每年至少开展2次廉政专题学习、2次警示教育会,2022年未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专题会,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公开承诺书》。

整改情况:截至6月底,县局组织开展1次廉政警示教育专题会、2次廉政专题学习。其中,1月份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2月份召开了“清廉家风”讲座,6月份召开了党纪廉政专题学习会以及制作清廉版面和“打开心门”微视频,并荣获长治市“清风廉韵”微视频大赛入围奖。6月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和党员干部签订了《公开承诺书》。

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4)未按要求至少每半年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开展一次监督检查,未每年开展一次廉政风险排查,推动规范有效用权。

整改情况:6月,全局开展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专题监督检查。并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将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5)未按要求建立完善学习制度,明确激励奖惩机制,党组学习内容中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内容。

整改情况:7月组织专题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采用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在线学习、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党组学习内容中加入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建立完善党纪学习制度

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7.制度建设不完善,干部考勤不严格,请销假制度执行不规范、不严格。

16)党组制度汇编中出现了“党支部”“党小组”的表述,请销假未建立逐级审批制度。

整改情况:完善了党组学习工作制度,规范党组制度建设,明确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建立完善了请销假逐级审批制度。

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7)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签到表标注请假无请假条、有请假条签到、只签上午到的问题,且未按照制度执行。

整改情况:5月建立出差、下乡逐级审批制度;完善明确工作日上下午签到考勤,更换签到表,办公室督促严格按照规定管理。

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8)调休制度建立不完善。未明确建立依据,未向有关部门报备,监督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2023年12月24日印发《关于取消调休制度的通知》并进行公示。

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8.“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不规范,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审核把关不严、附件不健全问题未得到彻底整改。

19)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不规范。财务凭证所附涉及“重大财务开支”的相关会议记录与党组召开会议研究相关事项的记录不一致。

整改情况:完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对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进一步细化议事内容、范围、执行情况、资金使用规则和程序,规范议事记录及资料收集,注重档案有效性和完整性。

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0)记账凭证不规范,附件不健全。公务出差存在事后补报审批手续情况,部分报销未附会议通知、文件等重要附件;2023年3至4月审核报销城市间交通费382 元仍使用手撕票和定额发票,未使用实名制车票。

整改情况:4月对2023年3至4月审核报销城市间交通费382元使用手撕票和定额发票进行情况说明,杜绝今后使用手撕票。通过本局例会传达学习财务相关知识,完善了财务逐级审批报支制度,提高了财务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做到审批程序合规、提交资料合理、报支手续完备。

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1)专项资金使用不严格。2022年12月使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支付报刊杂志费20000元;2023年4月使用专项业务经费(劳动力调查经费)3900支付护林防火差旅费,不符合《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山西省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运用“四种形态”,党组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针对巡察指出的财务方面问题,县局深刻反思,一方面完善整改各项规章制度,加大财务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另一方面重视资金使用的民主决策,避免因业务不精准、程序不合规,资金使用不合理等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仍不全面,党建活动载体不丰富,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个别党员管理不严格方面

9.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党建活动载体创新不丰富,党员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22)局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未提供请示、实施方案、谈心谈话记录、党支部书记对照检查、民主评议党员等相关资料,个别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落款时间为“2020年”。未结合组织生活会剖析发现问题建立整改责任三清单,未提供整改情况报告。

整改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1月经系统党委批准,局党组、党支部认真开展“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同时开展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认真审核对照检查材料,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发现总结剖析问题并建立整改责任三清单。吸取教训、防止党内政治生活表面化和形式化。

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3)党建活动载体创新不丰富。未结合实际创新主题教育载体,我为群众办实事、立足岗位作贡献、建言献策、学习身边榜样四个活动仅有活动方案,无相关印证资料。检视整改环节走过场,针对基层统计基础薄弱问题,未广泛征求意见,整改措施不具体,针对性不强,无整改动态情况报告。

整改情况:针对基层统计基础薄弱问题,6月组织召开“学习身边榜样”分享会,邀请优秀党员分享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促进了党员之间的学习交流和思想碰撞。7月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建活动的意见,深入调研问题根源。7月开展1次集体观看党建影片活动,深入。不断创新党建活动载体,利用学党章、读经典、看影片等方式创新学习方法激发活动效果。

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4)个别党员管理不严格。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退休党员董某某2023年4月至今未交纳党费、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涉嫌脱党。

整改情况:局党支部对退休党员董某某不交纳党费,以生活困难要求免除党费、或要求退党的问题做了多次详细研究。因其为退休的党员领导干部,区别于普通党员,按照“治病救人”原则,积极向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汇报,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此问题正在整改,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效果不明显,整改责任落实落细仍有不足方面。

10.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整改不全面,措施落实不到位。

25)整改方案责任分工不明确。未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整改措施不够具体,针对性不强;2020年8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时,只有部分党员参加,未扩大至相关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存在整改氛围不够浓厚,认领问题不积极不主动情况。

整改情况: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制定了《沁源县统计局党组贯彻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标对本分解整改任务,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清单”,明确了整改措施、目标时限、责任股室和人员,确保整改问题人人有责任、件件有落实

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6)问题整改不全面,长效机制仍未建立。统计局党组把整改当作权宜之计,满足于就事论事,指出什么问题就只整改什么问题,没有举一反三、堵塞漏洞。

整改情况:根据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建立了公章使用管理、资料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修改完善了“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通过举一反三又发现自身存在的2个问题:1.统计普法宣传力度不够,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统计普法多,日常开展少;2.企业统计业务培训没有全覆盖,个别企业没有参加统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对指标填报方式掌握不熟练,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从自身防止问题出现。  

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7)经办人员责任意识不强,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未对上轮整改资料整理归档,仅提供了整改方案和整改组织生活会相关资料,未提供整改印证资料。

整改情况:出台公文管理、资料管理制度;加强档案文书的管理,确定档案专职人员负责,确保今后各类资料完整准确。

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边巡边改方面。

(28)推动整改请销假制度不完善,调休制度执行有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2月24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经研究取消原有加班调休制度,2024年1月1日执行修订的《请假休假因公外出制度》,并加强对干部队伍执行请销假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工作作风。

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建立机制,巩固成果

下一步,沁源县统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真正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体现对党忠诚,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一是要聚焦主职主业,强化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责任落实。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贯彻,全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要高标准部署、高质量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抓好主要指标监测预警,要加强统计分析质量、常态化开展入企服务,以高质量统计工作服务县委县政府宏观决策,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数据。

二是要增强法治意识,推动依法治统良好生态的系统形成。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大工作部署,积极利用“八五”普法、“统计开放日”等形式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加大“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提高社会统计法治意识。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巡察部门在开展全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专项行动中的协同配合,加大统计造假违法案例警示教育,推动依法治统良好生态的系统形成。

三是要推进基层基础工作促进党建引领统计现代化体系高标准建设。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以规范“三会一课”、党内政治生活会为抓手,加强干部政治素质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党建引领统计工作的能力水平。积极构建统计现代化服务体系,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贡献统计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沁源县统计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联系方式:0355-7844607

电子邮箱:qyxtjjdzb@163.com



                                                                   中共沁源县统计局党组

                                           202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