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纪委监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3-12-01 08:42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本部门职责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常规、机动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和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沁县纪委监委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设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一至第二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技术室共13个科室和一个直属事业单位(沁县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教育保障中心);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个派出纪工委。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2年度收入总计11,037,994.35元、支出总计11,037,994.35元。与2021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776,702.91元,增长19.18%,支出总计增加1,756,103.91元,增长18.92%。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工资,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养老、医保、公积金,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8万元,其中公务出国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接待0万元。“三公”经费较上年19.37万元减少11.37万元,下降58.7%,主要原因是办理“专案”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22年度,我部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数4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接待人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委2022年度发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91.86万元,比2021年决算92.01万元减少0.15万元,下降0.1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压减相关支出。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中国共产党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1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1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我委2021年度共有办公办案公务用车4辆,全部在用;

2.房屋土地情况:我委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三)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评价结果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国共产党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单位)按照“谁支出、谁自评”的原则,组织对2022年度年初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涵盖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1960000.00元,占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96.8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022851.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00元、国有资金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00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00元。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中国共产党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1037994.3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20043.3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元、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0.00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00元。

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中国共产党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1037994.3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20043.3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元、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0.00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00元。

组织对纪检监察办公办案经费等5个二级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9600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600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元、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0.00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00元。从评价结果来看,表明我委整体绩效目标制定合理、完整、具体,并全部执行到位,执行情况良好。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中国共产党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单位)2022年度一级项目绩效自评个数0个,涉及资金0.00元: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优”,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良”,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中”,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差”。对于自评结果为“中”和“差”的项目,本部门(单位)采取的改进管理措施为我单位未对一级项目绩效开展自评。涉密项目除外。

中国共产党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单位)2022年度部门预算二级项目绩效自评个数5个,涉及资金1960000.00元:5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优”,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良”,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中”,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差”。对于自评结

果为“中”和“差”的项目,本部门(单位)采取的改进管理措施为我单位没有自评结果为中和差的项目。涉密项目除外。

(四)其他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对本部门公开情况中涉及到的专用名词进行解释(参考模板,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决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决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具体情况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