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沁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 2024-02-06 16:23

中国共产党沁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4年2月6日中国共产党沁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沁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2月6日在沁县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县纪委委员14人,列席86人。

县委书记秦军出席全会并讲话。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全会精神,认真按照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部署,以及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总结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4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张浩波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化自我革命 永葆生机活力 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沁县篇章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秦军同志的讲话,通篇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明显成效,深刻分析了当前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对全面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部署,扎实推进清廉沁县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彰显了县委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政治自觉,对于我县保持持久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沁县篇章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全会指出,2023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纪检监察系统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理论水平得到新提升,管党治党呈现新局面,纪法贯通展现新风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新成果,高压惩贪治腐取得新成效,维护群众利益方面收获新成绩,清廉沁县建设取得新发展,巡察利剑威力形成新效应,体制机制得到新优化,干部队伍素质呈现新姿态。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全会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自我监督职责,自觉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为指导,增强政治自觉、坚定理想信念,主动担当作为、压紧压实责任,勇于自我斗争、淬炼过硬队伍,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领悟党的自我革命,自觉履行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职责使命。

全会提出,做好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新时代清廉沁县建设,为加快建设“三晋花园·水美名城”,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沁县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全会要求,2024年要着力抓好十个方面重点工作:第一,强化理论武装,着力凝聚思想共识;第二,践行“两个维护”,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第三,聚焦标本兼治,着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第四,坚持纠树并举,着力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第五,回应群众关切,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第六,坚持严的基调,着力深化党的纪律建设;第七,坚守巡察定位,着力提升巡察监督质效;第八,完善制度机制,着力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第九,净化政治生态,着力推进清廉沁县建设;第十,加强自身建设,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沁纪铁军。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忠诚履职,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沁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