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根据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工作状况,有计划地开展理论、业务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纪委监委干部培训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紧密联系社会发展、科学技术发展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实际需要,主动有效地为经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中心工作服务。
二、培训原则
培训工作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
三、培训任务
培训工作要使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和相关知识面不断得到增新、补充、拓展和提高,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工作效率和专业能力。
四、培训范围
1、对新录用人员、新调进纪检监察系统的人员进行上岗培训;
2、对晋升领导职务的人员进行任职前培训;
3、根据专项工作需要进行专门业务培训;
4、对在职所有人员进行综合知识更新培训。
五、培训形式
1、参加上级纪委监委下达的各类专题培训班的学习;
2、参加县委组织的各类培训。
3、参加委机关自办的各类专题培训学习。
六、培训管理
1、机关干部外出培训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加大对工作急需的或与实际工作联系密切的业务知识或综合知识的培训力度,使培训工作步入正规、有序的轨道。
2、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审批程序。年初,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外出培训统一安排。
3、建立外出学习人员汇报制度。凡外出培训学习人员,返回工作岗位后,均应及时向委领导和干监室汇报外出培训学习活动情况。
4、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习档案,实行档案管理。
5、建立培训工作统计、登记制度。对培训人员、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情况进行规范登记,年度统计,为干部使用提供依据。
七、费用列支
1、培训费用列入年度预算。
2、外出培训报销依据培训通知及领导批示进行。
3、除封闭培训外,一般培训只安排聘请授课教师、非县城工作人员和会务组人员食宿。
4、纪检监察系统会议参照该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