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平顺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平顺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2-08 13:11

坚定“两个维护” 忠诚履行职责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平顺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2月21日)
宋 立 刚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平顺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的部署要求,按照县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的安排,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聚焦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双重职责,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成效,为我县持续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突出“两个维护”,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贯通起来,通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反复深入学,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切实把力量凝聚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上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务实举措、生动实践。主动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聚焦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以实际行动推动“两个维护”落实到底。积极协助党委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协助县委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全年共进行了155批次资格审查,有效防止了“带病提拔”“带病提名”和“带病评先评优”。制定了《关于诬告陷害、恶意举报行为查处办法(试行)》,严查诬告陷害者,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有效推动了全县政治生态持续好转。加强“两个责任”监督检查,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全年共问责30件次,问责党员干部3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4人。
(二)做好“深化”文章,不断释放治理效能。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按照省、市委要求,把反腐败协调小组调整为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反腐败领导小组,细化实化党委领导反腐败工作的决策权、审批权、监督权,夯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现了党委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的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大案件、重要人员调整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和县委汇报,有力推动双重领导体制的落实。着力推动监察职能横向拓展、纵向延伸,建立定期汇报制度、监督检查室与派驻机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探索完善派驻监察和乡镇监察的职责权限、制度程序,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全覆盖,构建了全县监察工作资源共享、上下互动的“一盘棋”格局。不断完善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制度,制定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审理工作试行办法,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更加高效有序。
(三)立足监督职能,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着力加强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相结合,不断增强监督合力。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建立健全信访件处置机制,集中抓好重信重访突出问题,强化涉纪类信访的分析研判,为精准监督提供有力依据。突出日常监督,强化监督效能,不断明确监督的重点内容、方式方法,推动日常监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四种形态”的柔性与纪法的刚性有机结合,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全年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16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为70.9%、21.9%、5.4%、1.7%,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深化派驻监督作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问题线索活页册,综合运用参加会议、重点谈话、查阅资料、走访座谈、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定期开展“政治体检”,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结果监督为全程监督,“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进一步彰显。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列席被监督单位会议100余次,共处置问题线索79件次,同比增长116.7%,立案16件,同比增长166.7%。
(四)坚持标本兼治,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派驻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紧盯不放、寸土不让。同时守住节点、抓住关键,对“四风”易发环节、多发之处、监督死角全面发力,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深挖细查,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査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13件、处理15人,同比增长分别为44.4%、66.7%。在严肃查处“四风”问题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及时查找和发现相关制度漏洞,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压缩“四风”空间。强化宣传教育,在潜移默化中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亲与清、俭与奢的关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入脑入心,成为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
(五)把握政治定位,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高度重视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巡视山西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督促县委制定工作方案,扎实解决巡视指出的问题,有效落实巡视提出的意见。认真抓好中央第十五巡视组交办信访举报件的查处工作,共涉及5批次17件14人(初次举报11件),已全部办结。修订完善了《十四届平顺县委巡察工作规划》,牢牢把握政治定位,确保全县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年共开展两轮巡察工作,巡察单位21个,开展组织测评和问卷调查760余人次,接待来访39人次,受理举报信件57件,个别谈话365余人次,召开座谈会23次,调阅各类资料2500余册。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在巡察结束以后,通过向单位班子、全体干部职工双向反馈,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第四轮巡察共发现存在问题151件,现已全部整改,移交的24条问题线索现已全办结;第五轮巡察共发现问题163件,问题线索3件,也已全部移交。
(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反腐败斗争胜利成果。坚持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治理优势,更加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不断推动审查调查数量质量“双提升”。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对受理的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集体研判、精准处置,有效提高了线索处置效率。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511件次,同比增长14.3%。同时不断增强主动发现问题能力,注重从监督监察中发现、从司法案件中挖掘,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达到283件,占到线索总数的55.4%。充分发挥党委全过程领导的制度优势,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把关,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严格审查调查措施审批程序,全要素使用12种审查调查措施,确保高效率高质量查办各类案件。2018年,全县共立案161件,同比增长57.8%;结案152件,同比增长50.5%;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6人,同比增长33.9%;移送审查起诉3人。在严肃查办案件的同时,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合理容错纠错,激励担当作为,进一步营造党员干部积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坚持从政治和大局高度对待审查调查安全,重点防范“走读式”谈话安全风险,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执纪监督监察安全责任制;逐案实施风险评估,制定“个性化”谈话工作措施和安全预案;强化整改落实,开展常态化检查,举办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进一步把安全责任明确到岗到人,把安全措施落实到各个环节,切实消灭安全风险空白点。
(七)抓好三项重点,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月24日,县委成立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领导小组,明确了扶贫领域、民生领域、扫黑除恶三项重点,形成了一体推进、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市纪委监委要求,积极开展“大起底”和“回头看”自查自纠活动。围绕我县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制定了《关于对脱贫攻坚督导检查的工作方案》,在全县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同时注重把查处问题与督促整改结合起来,着力发现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着力查找监管上的盲点,通过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推动各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整改落实,8月份至年底,共督导检查24次,覆盖全县12个乡镇,发现问题137条,督促整改101条,移送问题线索17条,切实取得了实效。2018年,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26案26人,同比增长116%。集中开展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将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惠民政策落实和干部作风七个方面作为开展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明确了分管领导、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全县共查处民生领域案件31案32人,同比增长34.78%。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坚持“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原则,成立工作专班,开展督导谈话,集中分析研判,制定完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及时跟进、“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全县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相关问题线索30件36人,办结21件25人。强化案件震慑效应,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件查处一起,点名道姓曝光一起,全年在平顺电视台、《今日平顺》等主流媒体进行公开曝光1批/次5案5人,在全县形成正风反腐的震慑。
(八)严格自身建设,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律部队。打铁的人必须先成为铁打的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把严格自身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突出政治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讨论交流等方式,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政治觉悟、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充分依托每周一大讲堂、周五党小组集体学习平台,制定内容丰富且形式多样的“纪法培训套餐”,采取专业性辅导、互动型研讨、案例式教学,建立以案代训、以案促练、实战历练的模式,学深学透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和《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反复集中学习省、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制度,切实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全年共开展学习培训84次,外出培训15批34人次。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严格执行“四会”集体决策机制,严明“三条禁令”,坚决执行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和案件处置重大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解决“灯下黑”的问题,从严从重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行为,全年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1件1人,有力维护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回顾2018年的工作,我们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使命,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全县政治生态稳步向好,管党治党成效不断提高,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监察体制改革优势逐步显现,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向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前进。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深层次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主要表现为: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同程度存在“温差”,一些基层党组织在管党治党上还有宽松软现象;滋生腐败的土壤尚未铲除干净,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行为仍有发生,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还未根除;“四风”问题依然存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等等。纪检监察工作也存在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主要表现在:各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工作重点不突出、案件查办进展不平衡;监督作用发挥不够,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现象依然存在,“四个全覆盖”监督力量没有形成协同联动机制;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本领恐慌”、能力不足问题比较突出,工作理念、业务素质、执纪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纪检监察事业不断发展,需要改革创新持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了改革开放以来“五个必须”的宝贵经验,中央纪委全会提出了“五个始终”的深刻体会,省纪委全会提出了“八个坚持”的全面认识,市纪委全会提出了“七个必须”的目标任务,为我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供了重要的遵循。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并自觉运用到工作实践中。
二、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我们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现我县“脱贫摘帽”的冲刺之年。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四次全会、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对今年工作提出的重点任务和重大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健全监督体系,增强监督效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新胜利,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一地两区”、打造“三宜”美丽平顺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承担“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能力。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刻认识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当代中国最高政治原则,深刻认识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坚持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严明政治纪律,强化政治担当。要切实担负起党章宪法赋予的职责使命,以“四个意识”为标准、以政治纪律为尺子,强化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强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对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的监督,督促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政治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每项具体工作中。要聚焦“七个有之”,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查处政治上不知敬畏、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工作上落实不力、行动上阴奉阳违等问题,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确保全党集中统一、政令畅通。
严肃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认真等问题,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加强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严肃整治“三股歪风”,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要及时澄清正名、消除影响,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支持改革者、鼓励实干者、宽容失误者,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改革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和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围绕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动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梳理影响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问题,以改革精神解难题、补短板、促发展,加快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机制的要求,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坚持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进一步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处分处置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工作机制,保障纪委监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即将出台的《落实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的实施细则》,强化各级党委对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领导,发挥反腐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力量配备,完善工作制度,使反腐败斗争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高效。认真履行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着力提高监察全覆盖质量。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 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监督,完善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核评价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对县属国有企业、学校教育机构、医疗卫生单位的监察覆盖,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探索监察权向乡镇和村居延伸的工作机制,规范乡镇监察员职责职权和履职行为,进一步完善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制度,有效发挥其“瞭望哨”“直通车”作用,把监察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完善机关与派驻机构、乡镇的联动机制,督促其全面掌握被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从问题线索抓起,分析深层次原因,提高发现和处置问题能力,切实解决“零执纪”问题。加快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建好管好用好“大数据”综合信息应用平台,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持。
促进执纪执法全面贯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法》,及时学习省、市纪委监委最新出台的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制度,注重在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初核、立案、审查调查、移送起诉各环节加强纪法协调贯通,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重点抓好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对处分决定执行及时跟进、全程关注、有效监管,确保处分决定执行落实到位。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机关的工作衔接,探索建立纪委监委、检察院、法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缺席审判协调机制、技术调查配合机制,推动监察权、检察权、审判权协同配合,不断凝聚反腐败工作合力。
(三)严格履行监督首责,不断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
强化监督意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把监督摆上重要位置,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认真履行监督首责,逐步形成正确对待监督、习惯接受监督、自觉欢迎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关于“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做深做实做细市县巡察和纪委监委日常监督”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敢于监督的担当精神,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统筹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各种监督的有效贯通,构建相互联动、相得益彰的监督工作新格局。
突出精准监督。加强对监督总体工作的统筹谋划,进一步明确细化各监督主体的工作职责、监督权限、监督任务,规范信息共享和问题线索办理流程,强化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跟踪监管,切实提高监督工作的精准性。强化日常监督,将监督关口前移,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中,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防止小毛病拖成大问题,努力把好监督“第一道关口”。创新监督方式,积极运用座谈交流、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参加会议、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不断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的监督效能。注重掌握鲜活情况,按照新的标准和要求,及时充实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突出“关键少数”,强化“靶向治疗”,管好关键处、管到关键人、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特别要管住管好“一把手”,使监督工作更加精准有力。
贯通运用“四种形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提高把握政策界限、提早发现问题的能力,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把第一、第二种形态运用到位,切实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要做深做实谈话函询工作,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了结后向被函询人反馈;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对隐瞒组织、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同时,要关心帮助犯了错误的干部,对受处理的干部要跟踪回访,不能“一处了之”、不闻不问,要帮助其改过自新,重整行装再出发。
推进纪法双施双守。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纪律是治党之戒尺。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以更加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筑牢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把握政策界限,健全转化机制,既做到执纪执法有序对接、精准发力,又防止执纪执法相互混淆、彼此代替,确保违纪者受到党纪处分,违法者受到法律制裁,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
(四)坚决破除“四风”顽疾,毫不动摇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要坚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点工作和长期性任务,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围绕传统节日等重要节点和公务用车等重点问题,运用信息化手段,深入开展检查,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要发挥好通报曝光的警示教育作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作风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要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乡镇,不定期对各乡镇七站八所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无监督死角。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坚决破除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重点查处一些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推动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倡导务实戒虚、勤政为民,认真查摆本部门本单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抓住主要矛盾,及时进行整改,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转作风、树新风。
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继续守住关键节点,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密切关注由明转暗、隐形变异新表现新动向,深挖细查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等违纪违法行为,寸步不让,动辄则咎,有的放矢、对症施治。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搞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的问题,对相关问题线索逐一登记、单列台账、优先办理、从严查处,坚决防止回潮复燃。
(五)牢牢把握政治定位,切实发挥巡察“探照灯”作用
突出政治巡察。深入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的根本任务,从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促进各级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取得实际成效。
提升巡察质量。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把巡察工作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扎实开展第六轮、七轮巡察工作,推动巡察全覆盖在广度和深度上拓展。把巡察利剑直插基层,围绕脱贫攻坚、民生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开展专项巡察;对问题突出的村级党组织和“两新”组织,开展延伸巡察,让基层党员干部感到监督常在、震慑常在。探索非公企业党组织政治巡察,逐步完善并纳入巡察全覆盖范围。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提升巡察质量。
强化成果运用。突出抓好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巡视山西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抓好第五轮巡察整改工作,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发挥好标本兼治作用。组织开展好“回头看”工作,对已经巡察过的单位,开展无规律、机动式“回访”,对没见底的问题“再了解”,对没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形成“再震慑”,推动“再整改”,释放不是巡察一次就万事大吉的强烈信号。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形成整改合力,对整改责任不重视、不落实,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强烈震慑
明确惩治重点。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新账老账一起算”,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紧盯事关全县发展大局的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党员领导干部。
依纪依法推进。全力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着重解决重信重访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从信访举报大数据中掌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切实发挥信访举报“晴雨表”的作用。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规范线索处置程序,不断提高初核质量,严格审批程序,夯实审查调查基础。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坚持纪在法前、纪法结合,立足教育挽救,使审查对象真心忏悔、认错认罪。坚持把案件质量放在首位,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责任制,严格按照刑事审判的要求和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强化案件审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精准防范审查调查特别是“走读式”谈话安全风险,确保办案安全。
夯实治本基础。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有力发挥领导干部“头雁”作用,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纪处分条例,认真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让广大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深入挖掘太行精神、纪兰精神等丰富资源,充分发挥西沟廉政教育基地的优势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注重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认真剖析产生根源,深入查找问题症结,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及时整改,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充分用好反面典型,通过案情通报、宣布处分决定等多种形式推进警示教育落细落实,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
(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向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亮剑,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决同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让群众感到身边的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向扶贫资金“动心思”的行为;坚决查处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扶贫项目注水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反腐攻坚、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深入推进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保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基层干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持“一案三查”,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坚决清除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的“保护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土壤。要完善工作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深入排查、优先调查,对典型案件要督查督办、直查直办、通报曝光,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要抽查复核,对问题多发频发、工作失职失责的要从严追责问责,典型问题公开曝光,不断把“三个专项整治”推向纵深。
(八)以上率下传导压力,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落地
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严峻复杂,必须要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不断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巩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生动局面。要发挥好党的组织优势,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约谈提醒、述责述廉、定期通报、严肃追责问责等责任传导机制,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创新方式方法,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抓得住的具体任务,着力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持之以恒正风反腐、选好人用好人、夯实组织保障等方面下功夫,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细落小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好“四个亲自”,抓班子、带队伍、做表率;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把管党治党工作与分管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工作职责到哪里、管党治党职责就延伸到哪里;注重保障党员权利,发挥好党员的监督作用。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把协助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作为履职之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主体责任,用好问责利器,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管党治党合力。
(九)持续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习总书记“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的谆谆教导,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把“政治过硬”作为立身之本,进一步强化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律部队。要加强政治建设。要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坚定信仰信念信心,进一步增强履职尽责的政治自觉,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定、行动坚决”的表率。要加强组织建设。以“三基”建设为抓手,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强化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和派驻机构建设,强化党员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注重培养锻炼、发现识别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推动形成“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胜仗”的战斗集体。要提升履职能力。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法律法规,掌握业务知识;运用以会代训、以案代训、岗位练兵等措施,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努力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和“通才”。要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补短板、强作风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政治水平、规范行为标准、强化纪律约束。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明“三条禁令”,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切实维护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工作使命神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砥砺前行,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一地两区”、打造“三宜”美丽平顺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以优异成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