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担当。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统一领导、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为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制定整改方案,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三)聚焦问题整改,形成长效机制。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把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做到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发力,推动问题整改有效落实
区委巡察反馈共4方面1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用习近平能源革命、能源安全新战略思想指导工作不力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新战略精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与大力发展新能源的重要论述。强化电力、煤炭、新能源、能耗“双控”等能源业务知识学习,制定执法行动计划,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助推企业安全生产。二是大力推进以新型储能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积极对接长治首钢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了解核实项目情况。三是积极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有序推进充电桩管理建设工作。乡镇已全覆盖。
2.打造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推动能源转型高质量发展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重点用能企业监察力度和能效诊断,对能耗强度控制未按序时进度要求完成任务的企业,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抓好整改。二是严控重点耗煤行业项目准入,对各类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的固定投资耗煤项目,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三是进一步督促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技改项目的推进。大力扶持节能型产业发展,鼓励钢铁、焦化、化工等企业充分利用好煤气、余热、余压等资源,谋划引导培育新能源产业发展。四是2024年推进吉祥煤业完成一个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加强洗选煤厂标准化建设监督检查,每月监督各洗煤企业进行自评,对评级满三年的企业督促查找不足,提前进行二次申报、评级准备工作。五是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机组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和节能降耗改造项目已于2024年4月22日经省电力协会验收。
3.履行能源领域行业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提升能源行业治理能力水平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加强电力、煤炭、新能源、能耗“双控”等能源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建立完善专家使用管理程序,借助专家技术力量为企业安全生产问诊把脉,在检查中向专家学,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节假日巡查时在日常专项检查中同时对企业带班值守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强化生产要素对照检查,加强对吉安煤业二水平延深项目监管,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严格落实整改。同时强化煤矿消防管理,按照行业监管职责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工作,杜绝消防隐患。四是聘请能源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建立长期合作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增强执法力量。五是在日常检查中强化监督,发现问题按规定严格要求企业落实整改。
4.实施节能降耗监察不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不够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大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监察力度和能效诊断,完成执法计划任务。
(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人财物管理使用不够严格
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局党组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动责任落实。二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强化班子成员履职意识,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将廉政谈话提醒工作作为硬性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始终坚持派驻纪检组监督指导工作。抓牢“关键环节”,破解岗位风险隐患,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认真填报“权力事项、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廉政责任”五要素清单,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落地见效。四是以三元煤业智能化矿井和充填开采为示范,推进全区煤矿智能绿色发展,确保先进产能占比保持100%。以工作实效推动我局清廉机关建设成果取得新成效。
6.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工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善。二是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对企业开展检查,结合实际严格制定方案,规范检查内容及工作计划。 7.工程建设管理不善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审查和梳理“三重一大”、政府采购等制度,查漏补缺,健全完善。通过制度创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二是制定《区能源局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项目建设、政务办公用品及设施设备购置等业务落实好询价比价议价程序,避免出现廉政风险。
8.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财务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建立和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执行《预算法》,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规范资金设置,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可靠性。三是修定内审计划,提高内审人员业务能力,确保内审人员的数量和素质能够满足内审工作的需求,必要时外聘专业审计人员对我局相关业务进行指导。四是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把票据审核关。五是严格执行财务相关规定,规范公用经费使用,严格审核各种单据。六是辖区四座煤矿信息传输系统已经全部安装到位。
9.值班安排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实行轮流带班,促进值班工作规范提升。二是严格执行24小时局领导、值班人员“双值班”制度,建立健全交接班等制度,严禁发生脱岗、漏岗、离岗等违纪违规现象,确保值班工作成效。三是明确细化值班人员工作职责、工作制度、信息处理和值班工作纪律,杜绝出现突发事件处置不及时、会议通知传达落实不力等情况。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10.局党组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制定2024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依托“三会一课”、学习研讨,微信工作群、简报、办公区电子屏、学习强国、三晋先锋等平台载体,及时宣传学习动态、推送学习资料,丰富党员活动开展形式,有效提升学习质量效果。四是严肃认真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支部委员专人负责收缴党费,根据工资调整基数及时调整党费金额,保证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党费收缴情况有台账,收缴单据规范齐全。
11.干部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事,完善干部任前谈话、征求意见、局党组会议等资料,做到在推荐和选任中层干部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综合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实际表现,有效防止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二是强化本单位制度保障,规范能源局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定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并严肃执行。三是落实专人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开展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自查整改工作。
12.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建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制度,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计划》开展工作。二是认真制定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和《组织生活会方案》,详细安排部署工作,认真撰写剖析材料,由支部书记严格对支部班子和党员的剖析材料逐条逐项把关。三是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直面问题,红脸出汗,辣味十足,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四)巡察整改工作有待提升
13.巡察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夯实“以案促改”思想基础,净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生态,扎实推进能源各项工作。二是主要领导要和中层以上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做到以案为鉴、以案说纪,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讲透,敲响警钟、防微杜渐。三是充分发挥以案示警作用效果。在党员干部中召开“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组织生活会,使党员干部真正受到触动、引以为戒,严格廉洁自律,正确对待监督。
三、持续深化整改,不断巩固成效,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
经过集中整改,区能源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区委整改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区能源局要全面做好补短板、强弱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
(二)压实政治责任,持续提升建设水平。一是继续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发生。二是党组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切实把整改落实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三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能源干部队伍。四是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用党建品牌建设的理念、方法和机制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效能,推动能源行业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和提升。
(三)严明政治纪律,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一是珍惜和运用好区委巡察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机关值班管理、机关内控、财务管理、政府采购、专项资金使用等制度要求,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防范风险漏洞。三是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维护机关的清风正气,在整改中增强党性,在整改中挺起纪律,在整改中推进工作,在整改中取得新成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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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潞州区能源局党组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