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2月8日至2017年5月15日,市委巡察一组对黎城县进行了巡察。2017年6月19日,市委巡察一组向中共黎城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凝聚共识,做到真重视
(一)端正态度、坚决认领。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县反馈的4个方面12项问题客观、精准。我县直面巡察反馈意见,不遮掩、不回避、不推脱,逐条进行研究,认真对照认领,切实把存在问题落细落实,尤其对一些长期存在、久拖不决的“沉疴宿疾”,坚持问题导向,痛下决心、刨根寻源、彻底剔除。
(二)深化认识,周密部署。市委巡察反馈会议后,我县于6月20日、6月26日、7月3日等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县党政联席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把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2项问题细化为87项整改措施。县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关于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明细表》,确保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同时,专门召开县四套班子会,进一步征求意见建议,完善内容、细化措施,确保整改报告问题准确、措施得力、整改有效。
(三)立行立改,统筹推进。凡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针对性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整改方案,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制定制度,真正使整改成为提高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各级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过程。
通过巡察整改,有效推动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党政一把手自觉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带头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真正做到“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松手,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责任不缩手”,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有序高效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做到真整改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针对“非贫困村脱贫攻坚有差距”问题。
(1)关于对非贫困村贫困户基本上是靠省以上政策资金扶贫,本县投入极少。
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商讨非贫困村集体经济“破零”问题。整合资金500万元,撬动银行资金4000万,因村而宜、因户而宜,通过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光伏产业、靠龙头带动发展种植养殖业、盘活集体资产等方式,解决非贫困村扶贫产业乏力,无集体收益的难题。截至目前,已投入326万元财政资金,撬动银行“五位一体”资金2072万元,带动457户贫困户增收,该项工作持续进行。2017年,我县安排扶贫资金207.5万元,金融风险补偿金126万元,较去年增长70.8%,目前已支付132万元,重点用于扶持非贫困村产业发展。今年上级下达我县扶贫资金1363.09万元,剔除专项资金1103.09万元,我县可支配资金260万元,全部用于非贫困村,占比100%。今后,随着上级扶贫资金的下达,将继续加大向非贫困村倾斜。
(2)关于 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造血性投入少,稳定脱贫基础不牢。
对贫困户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将挖掘机、电商、月嫂、蔬菜种植、厨师等作为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职业培训重点工种,并组织160人参加培训。各帮扶单位、帮扶工作队针对贫困户致贫原因,把有限的帮扶资金用在发展产业、资产收益、金融扶贫、旅游扶贫、生态扶贫、电子商务等扶贫项目上,变输血式帮扶为造血式帮扶。草拟我县光伏扶贫实施方案,试点在全县条件成熟的20个非贫困村铺开村级光伏发电项目,可带动20个非贫困村和300多户贫困户脱贫。对6个贫困村向省发改委申报2017年光伏项目,可带动160户贫困户脱贫。
(3)关于 机关单位帮扶大多只是过年过节“送温暖”的一般性慰问,全县干部联户结对帮扶捐资仅有2.38万元问题。
组建县委脱贫攻坚督导组,常态化开展脱贫攻坚督导,重点督导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对结对帮扶工作不到位、没有为贫困户制定帮扶计划、没有认真宣传扶贫政策、没有认真填写扶贫档案、没有真正落实帮扶措施的,移送县纪委予以追责。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捐资捐物爱心帮扶,今年以来全县各单位共向帮扶对象捐款、捐物合计160余万元。
(4)关于扶贫资金到位慢,2016年为各乡镇拨付专项资金2224.07万元,但截至2017年4月到户到项目只有982.86万元,到位率只达44%问题。
对滞留在乡镇、村没有到户到项目的资金,倒排时间,明确时限,限时下拨。对在规定时间不能落实到贫困户和项目实施主体的资金,收回县扶贫专户,盘活使用到其他乡镇,并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慢作为的责任。截至8月底,共下达资金2410.05万元,下达到村、到户、到项目实施主体2323.98万元,下达比例96.4%。
2、针对“群众观念不强,为民情怀不深”问题。
一是针对县处级领导干部,下发了《关于全县脱贫攻坚、“五道五治”县级领导包乡镇、包村的通知》,建立了《县级领导包乡镇、包村制度》,每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每周深入所包村不少于2天,带头深入所包乡镇开展调研走访,现场解决问题,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针对乡村干部下发了《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建立乡镇包村工作实绩档案。各乡镇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村干部包户工作考核办法,建立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工作台账。
二是今年先行解决一部分企业改制职工养老、医保等问题,随后结合职工年龄、健康状况,由县财政列入预算,逐年分批解决。为县碳化硅厂职工缴纳医保6万元。
3、针对“忽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问题。
一是坚持和完善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二、周四“双学”制度。每次学习,由党政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领读领学,以上率下。二是充分发挥县委党校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聘请上级党校教师、专家学者、先进人物等培训授课。今年以来,在县委党校举办全县科级干部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轮训班、科级干部理论进修班、全县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等培训,培训干部730余人。三是制定《黎城县干部教育培训2018-2022五年规划》,形成干部教育培训常态化机制。按照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条例》和《2013—2017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规定,重点实施科级干部培训,积极举办青年干部培训班、开展“送教下乡”活动、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岗位专业知识网络专题培训等形式多样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活动。同时,按要求组织领导干部参加上级调训、轮训等各类岗位业务培训,在全县营造了抓学习、促发展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对“干部在线”学习的管理力度。要求各专题学员要在11月前完成培训任务,并参加考试,不合格者重新学习。五是把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情况作为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因故未按规定参训或者未达培训要求的,及时补训;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六是将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时的一项重要内容。干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将干部参加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干部年度考核表,参加2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干部任免审批表。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4、针对“党组织生活不严格”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加强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和准备、审核与把关,邀请上级组织、纪委监委派人监督指导民主生活会。县委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7月31日,县委组织召开肃清流毒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委之间以“同志”相称,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敢于咬耳朵、扯袖子,常委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领导干部妥善处理工作与参加“三会一课”的关系,按时带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确保每季度至少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1—2次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真正在党员中发挥表率作用。三是建立县直机关党建工作“一账一本一册”制度,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工作台账》、《党组织工作记录本》和《党组织工作记录手册》,严格制度规范,对会议时间、与会人员、会议内容、会议记录和其他事项等方面进行规范性要求。目前,已形成党建工作巡察清单。
5、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1)关于没有像抓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那样重视抓党建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委每季度研究一次农村基层党建问题;乡镇党委书记发挥“龙头”作用,负起直接责任,推动乡镇干部岗位在村,阵地在村,把党的工作落实到基层;村党组织书记发挥关键作用,抓好具体工作落实。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和全面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建立县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和县级干部包联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制度。科级干部分包全县所有行政村,住村、入户、访民生,抓党建促作风、抓产业促增收、抓信访促稳定。三是实行乡村干部“三联五帮”制度,乡镇干部每人联系一个农村党支部,农村支委委员每人联系一个党小组,农民党员每人联系3—5个农户,帮项目、帮信息、帮资金、帮技术、帮劳务。四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对农村转移支付力度,每年底为每村下拨5000—10000元党建经费,为各乡镇下拨平均1万元“领头雁”培训经费、每名农民党员人均40元培训经费。五是建立村干部岗位报酬正常增长机制。财政拨款50.55万元,为全县337名在岗农村“两委”主干补齐2016年基本报酬,全县村“两委”主干岗位报酬人均增加1500元,达到上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按照每人每年增加120元的标准逐年提高农村离任“两委”主干生活补助。
(2)关于 党建工作工作安排部署检查和考核程式化,考核权重低;没有确立抓不好党建也要担责的思想。
一是加大党建工作考核权重,落实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考核党委(党组)书记首先看党建工作,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也要加大党建工作权重。二是建立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清单制度,建立和落实清单制度并作为年底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三是继续抓好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双诺双述双评双考”制度,村干部年初向乡镇党委和党员群众作出双向承诺,年底双向述职、双向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与岗位报酬挂钩,对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
(3)关于 农村党建工作抓得不牢不实,软弱涣散党支部整顿有差距,党费收缴不严格。
一是全面实施“一带三创”,开展“五个好”村党组织创建工作,坚持按10%比例每年确定软弱涣散农村党组织,持续整顿。对今年25个农村软弱涣散党组织,建立整顿台账,制定整顿方案,采取县领导包点、乡镇干部包村、机关部门结对、工作组帮扶、派驻“第一书记”的“1+5”包联整顿机制,“一村一策”整顿。同时,建立销号制度,对整顿效果不明显的继续开展整顿。二是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思想教育管理,提高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将党费收缴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及党费使用情况,推动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巡察整改期间,全县共有95名党员补缴党费11545.3元。三是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对流动党员进行定期联系,并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发送学习资料。同时,探索建立流出地与流入地“双向”管理机制,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服务管理跟进到哪里。
(4)关于 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
一是严格组织生活。以开展学习教育和主题教育为契机,以实施“两创新一规范”和“三步四循环”为抓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二是落实经费保障。2017年,县管党费按每个行政村(社区)5000-10000元的标准,支持贫困村党支部和社区党支部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党日活动,已制定分配方案,按程序拨付。三是进一步加强活动场所建设,管好用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结合村医疗所建设,财政加大扶持力度,对办公场所危旧狭小的进行新建或改扩建。去年已完成28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改扩建,今年计划改扩建45个。四是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发展党员向农村倾斜,注重从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务工经商人员、热心公益事业的青年人员中发展党员,今年分配到各乡镇发展农村党员指标43人,占全县总数50%。五是选优配强村“两委”干部。结合今年村“两委”换届工作,目前各乡镇党委、吴家庄水库生态功能保护区党工委已形成换届工作调研报告,并对重难点村制定具体措施,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换届选举之前。六是切实管好用好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12月底完成备案。七是对需要“破零”的126个村,制定《黎城县农村集体经济“破零”工作方案》,通过6种集体经济“破零”模式,确保年底“破零”率80%以上。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6、针对“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
一是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早、用准、用足第一种形态,使“红脸出汗”形成常态。二是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努力实现腐败存量明显减少,腐败增量有效遏制。三是加大市委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县委严格按照市委第一巡察组要求,细化责任分工,规范办理程序,注重办理质量,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巡察组下转信访案件高效办理。
7、针对“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不彻底”问题。
一是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持续保持查纠“四风”的高压态势,重点整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变相公款旅游等顽疾,在“严”、“深”和“长”上下功夫。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对不作为、慢作为行为严肃问责,向“庸、懒、散、浮、拖”现象亮剑。6月中旬,组织4个巡察组,采取抽查方式,对全县10个乡镇(区)“五道五治”、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机动式巡察。根据巡察结果,6月26日对各乡镇书记、部分乡镇包村干部进行集体约谈,切实推动创优发展环境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协调公安、税务、审计等部门对“四风”问题联动协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立体监督防控”的反“四风”强大合力。四是以开展巡视巡察整改自行“回头看”为契机,召开全县强“三基”、促整改、创环境推进会,对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市委《关于明确巡视巡察整改自行“回头看”三个清单等情况上报要求的通知》要求,对县委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三清单”讨论研究,形成最终稿上报市委。
三、拓展成效,建立机制,做到真提升
一是坚持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着力强化“两个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指示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照“两个清单”查摆问题,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着力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敢于直面问题,精准梳理问题,靶向解决问题,扎实推进“三基建设”,把党建纳入各级领导班子考核体系,推动党风持续好转。强化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各级纪委“三转”工作,加大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严肃查处腐败案件,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促进全县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坚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深化整改落实。切实抓住要害问题和全局性、长期性问题的整改落实,旗帜鲜明地亮明问题导向的观点,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问题导向的方法,成立“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问题”领导组,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长担任第一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具体负责建立问题督导检查流程,组织、纪委监委部门负责制定相应考核办法。结合当前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压力传导,层层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清单,跟踪推进,直至彻底整改;对整改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查找原因,强化措施,彻底整改,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是坚持治标治本结合,着力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基础性、长期性的政策措施,建立工作信息传递机制、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碰头协商机制、台账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形成“建账—对账—调账—查账—销账—交账”“六账管理法”,着力构建有序高效的工作格局。健全作风建设制度,利用巡视巡察整改自行“回头看”契机,修订完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转变作风树形象,创优环境勇担当”,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四是坚持以整改促工作,着力落实成果转化。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全局工作之中,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紧密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结合起来,与落实省委两个《实施意见》、市委两个《行动计划》结合起来,聚共识、保稳定、促发展,真正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县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问题,消除陈年顽疾,层层落实责任,有序高效工作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坚定“发展是第一要务”的发展思路,强化履职担当,形成共识行动,破解工作难题,不断推进党内政治生态持久的风清气正,努力实现经济转型发展持久的强劲态势,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632728,电子邮箱lcxwxcb@qq.com。
中共黎城县委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