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树立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依据现行的财务制度和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一、日常开支
1、一般性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制订计划、统一购置,采取集中保管、按需申领发放的方法管理。
2、电脑耗材购买和办公设备维修,由相关科室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统一负责购买或协调人员维修。
3、需要在打印部打印文件、装订资料、制作版面的,由承办科室向办公室报备后,在机关制定地点制作。每次文印事项完毕,由经办人员对文印的内容、数量进行签字确认,结算前由办公室审核把关,无经办人员签字或无办公室审核同意的,不予结算。
4、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报销,按照《壶关县纪委监委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
5、法定节假日放假期间补贴: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十一”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值班原则上每天确定1—2名值班人员,按每人每天××元标准执行。
6、工会福利、慰问等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具体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重大项目支出
7、大宗(单笔支出超过3万元)商品和服务的购买由申请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请示报告卡》,经分管常委、副书记审核后,报纪委书记审批,报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8、工程类项目支出,由相关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请示报告卡》,经分管常委、副书记审核后,报纪委书记审批,报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三、财务审核监督
9、所有开支一律要经理财小组审核把关,大宗商品和服务的购买理财小组要提前介入,全程参与。
10、报账时财务人员要对各部门填制的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报销票据或手续不全、附件不全的退回报销人,对符合规定的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财务人员核对无误办理支付手续。
11、所有开支一律要经县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按程序报支。
财务管理制度